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アイテム
植木枝盛の養子論 : その思想的形成をめぐって
https://doi.org/10.15083/00035626
https://doi.org/10.15083/00035626d062bbe9-6a64-458b-a2e4-272dc09767de
名前 / ファイル | ライセンス | アクショ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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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em type | 紀要論文 / Departmental Bulletin Paper(1)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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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日 | 2016-11-04 | |||||
タイトル | ||||||
タイトル | 植木枝盛の養子論 : その思想的形成をめぐって | |||||
言語 | ||||||
言語 | jpn | |||||
資源タイプ | ||||||
資源 | http://purl.org/coar/resource_type/c_6501 | |||||
タイプ | departmental bulletin paper | |||||
ID登録 | ||||||
ID登録 | 10.15083/00035626 | |||||
ID登録タイプ | JaLC | |||||
その他のタイトル | ||||||
その他のタイトル | 植木枝盛的养子论 : 思想的形成过程 | |||||
著者 |
那, 希芳
× 那, 希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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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者所属 | ||||||
著者所属 | 東京大学大学院総合文化研究科 | |||||
抄録 | ||||||
内容記述タイプ | Abstract | |||||
内容記述 | 明治初期,对于是否禁止养子制度,曾有过两次主要的讨论(1876年前后和1887年前后)。本文主要探讨植木枝盛的养子论,在这两次讨论中的意义和位置。通过分析这一问题,有助于对植木的整个家族论及社会改良论思想做出正确阐释。 在1876年的养子论争中,植木主要关注的是不能生育的人群。他对于传统的以家督相续目的的养子有所认识,但没有重点议论此方面。他更关注不能生育人群孤独的心理和养老问题。在该时期只有少数人注意到了此问题。植木还赞同不能生育人群收养养子为自己养老的办法。养子禁止论者认为不废除养子就不能制定新的继承法,并认为养子是不平等继承制度(长子继承制)的根源。对此植木一一否定。此时期他的观点与养子拥护论者更为接近。但他不赞同以延续“家”制度和家产为目的的养子,这与拥护论者不同。 在1887年的养子论中,植木的认识有了较大的变化。通过分析他的日记和《阅读书目记》,笔者发现他在1876年后不久,思想就发生了变化。他曾经先后阅读两位江户时期思想家的养子论,并受其影响开始认识到江户期养子制度的特殊性。此后植木曾长时间投入自由民权运动,并大量阅读法国民法学方面的书籍。这些都促成了他对养子问题的新认识。 在1887年前后,植木对于亲子关系问题有了新的见解,认为父母没有强迫孩子抚养自己的权利。由此他开始否定不能生育人群收养养子为自己养老的办法。同一时期,植木认识到养子与“社会的公利”之间的矛盾,这也促使他进一步思考养子的问题。他最终否定了养子存在的绝大部分理由,只认可不能生育人群为缓解孤独心情收养养子,以及孤儿、贫困无法就学的儿童通过做养子获得稳定的生活和受教育的机会。在同一时代提出类似看法的人寥寥无几,大多数人关注的仍是财产和家业继承等问题。 综上所述,植木的两次养子论并不矛盾,是他的思想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。他最终认识到“社会的公利”与养子矛盾,但并不提倡立即废除养子制度,这是因为他历来主张“自主独立”,他希望个人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,而不是以法律的方式强行禁止。这体现他一贯的自由主义态度。通过本文的探讨,进一步衍生出植木的法律观,公私观等问题,以及植木的家族论与自由民权论的关系问题,对此笔者将陆续探讨。 | |||||
書誌情報 |
年報地域文化研究 = The Komaba journal of area studies, the University of Tokyo 巻 16, p. 129-151, 発行日 2013-03-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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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SN | ||||||
収録物識別子タイプ | ISSN | |||||
収録物識別子 | 13439103 | |||||
書誌レコードID | ||||||
収録物識別子タイプ | NCID | |||||
収録物識別子 | AA11222699 | |||||
出版者 | ||||||
出版者 | 『年報 地域文化研究』編集委員会 | |||||
出版者 | ||||||
出版者 | 東京大学大学院総合文化研究科地域文化研究専攻 |